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商标申请声明”栏选择“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并在“商标说明”栏内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同时,申请人需在申请书商标图样框内打印或粘贴商标图样1份,该商标图样需对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具体应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
整个商标描述(包括五线谱或者简谱及文字说明)应制作在1份商标图样中,描述应当准确、完整、客观并易于理解,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例如声音样本中有歌词的,应在商标描述中说明歌词。此外,五线谱或简谱上不要含有乐曲名称。
以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还应附送声音样本。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当储存在只读光盘中,而且该光盘内应当只有一个音频文件;声音样本的音频文件应小于5兆字节,格式为wav或mp3。
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